着力解决“四个问题”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东川区委书记 陆平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4-09-25 14:43:22
编辑:纪委管理员1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书记 陆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重大举措,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遵循。东川区委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以“谁来负责、负责什么、怎样负责、如何追责”为切入点,全面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和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一是把责任“扛在肩上”,着力解决“谁来负责”的问题。围绕“发展、改革、稳定、反腐”四位一体中心任务,东川区委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担当意识,明确全区各级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明确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和应尽之责,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其他成员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
二是把责任“放在心上”,着力解决“负责什么”的问题。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将主体责任的落实体现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在具体行动上,用心管好自己的“责任田”。履行用人责任,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履行纠风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抓工作作风,坚决纠“四风”问题,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利益;落实监督责任,扎紧制度的笼子,提高廉政法规制度执行力,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落实支持责任,经常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创造条件,当好坚强后盾;履行管理责任,抓班子、带队伍、作示范,自觉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是把责任“抓在手上”,着力解决“怎样负责”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层层传导,抓好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区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与区属各部门党委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谈话;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区委其他班子成员自觉做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动作”;区委与班子成员及67家责任部门签订“一岗双责”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通过签字背书,明确“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是把责任“落到脚下”,着力解决“如何追责”的问题。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责任追究是保障。东川区委突出“追责”这个强约束,进一步强化责任分解,责任到岗、落实到人,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压力感和自觉性。今年,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任务目标量化清单制”,将4个大项的主体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分解到各部门,把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作为考核重点。对工作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实行“一案双查”。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人和事,敢于动真碰硬,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威慑作用,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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