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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纪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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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8-31 19: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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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厅关于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中共昆明市纪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72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7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3年预算数200万元减少了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市纪委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10万元,与2013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公务出国(境)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市纪委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7万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2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市纪委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等支出。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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