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督查办深化大督查机制加强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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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4-16 09: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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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为促进嵩明经济社会快速和谐发展,县督查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督查督办。
截止3月底,全县共督查重点项目116项,特别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27个沓进度项目进行深度督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协调推动项目建设;督查重点工作4项:一是深入堵卡点、林业站、村委会、坟山墓地等对护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坚持每日一督查,一通报,确保森林防火督查出实效。二是对2012年3000个“小水窖”建设和抗旱保民生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截止3月28日,全县动工建设“小水窖”2030件,完工920件,完工数占目标任务数的30.67%;投入抗旱经费50万元,发放大米63吨,及时为受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灾期不缺粮。三是对“清明”节期间使用公车扫墓情况进行4次督查,没有发现公车扫墓情况。四是对我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12次,责令31家单位对公车停放在餐馆门口的情况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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