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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问责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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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4-16 15: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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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渡区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问责规定》。规定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会议主题、内容、出席范围等相近的会议不合并召开,参会对象相同或相互交叉的会议不套开或连续召开;制发没有实质性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文件;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不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除特殊情况不利用电子公文交换系统进行公文交换,大量使用纸质文件造成严重浪费;领导考察调研时赠送纪念品、土特产;借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等名义向企事业单位、非公组织和个人收取礼金、摊派费用;借节日或工会活动之名违反津(补)贴有关规定变相发放奖金和实物等22项情形的,视情节轻重,严格按照《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问责。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情节较重的给予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建议免职问责。被问责情形构成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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