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宣传培训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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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1-18 14: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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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纪委、市委的要求,为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以十八大精神统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各项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主题,全面、准确、深入地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上的报告以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一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的十八大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昆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宣传培训方式
(一)宣传方式
1、做好市纪委常委会议学习贯彻情况的宣传报道。全面、及时、准确地宣传报道市纪委常委会议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工作部署,及时做出宣传策划和报道安排,迅速掀起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为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2、抓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宣传学习。根据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议的工作部署,抓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市纪委机关内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宣传,通过原原本本学习、逐句通读、精读党的十八大有关文件,重点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上的报告以及中央纪委向党的十八大的工作报告,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一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刻领会大会精神实质,把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各项活动引向深入。
3、结合预防职务犯罪开展巡回宣讲。将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昆明市纪委与市检察院联合,充分发挥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的作用,利用发生在昆明的典型案例,组织宣讲团深入全市十四个县(市)区、各重要委办局以及各大型国有企业进行巡回宣讲,向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宣讲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有关反腐倡廉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不断提醒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4、开设学习十八大精神专题、专栏。充分利用市级新闻媒体如电视台、报刊、杂志、党风廉政网站以及机关内部宣传栏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多角度、宽领域宣传十八大精神,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全系统参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良好环境。
5、结合“四群”工作开展宣传。以开展“四群”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四群”教育活动优势,推动党的十八大精神进农村,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面对面介绍十八大情况、阐释十八大精神,同时,结合“四群”工作深入开展,挖掘全市纪检监察战线上在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人物,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树立楷模,树立标杆,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形成人人学典型、个个争先进的浓厚氛围。
6、举办廉政文艺汇演、展览。将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廉政文化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廉政歌曲传唱活动,以各县(市)区纪委、开发(度假)区纪工委、市级机关各部委办局纪委为单位组织开展传唱活动,形成“千支队伍,万人传唱、颂廉倡廉”的廉政文化氛围,使廉政之歌唱响春城,在全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
(二)培训安排
1、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安排要求,有计划地从各县(市)区纪委、市属各部委办局纪委、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厅室及派出1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调训。
2、举办全市纪委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研讨班。
研讨班将与市委组织部对接,建议纳入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一并进行。
研讨专题:根据党的十八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拟定专题为“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
研讨对象:市纪委常委,十四个派出纪工委书记,十四个县(市)区纪委书记、五个开发(度假)园区纪工委书记,市级机关委办局纪委书记,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负责人。
研讨内容:
(1)党的十八大精神解读;
(2)学习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3)党的十八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解读。
3、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
举办2期,为期1天,培训时间为2012年12月下旬。
培训地点:待定
专题内容:
(1)党的十八大精神解读;
(2)学习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3)党的十八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解读。
培训对象:第一期为市纪委机关全体干部;第二期重点为十四个县(市)区、五个开发(度假)园区监察局局长、纪委副书记,市纪委监察局派出(驻)监察室主任,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根据情况原则上选派部分乡镇纪委书记和纪工委书记参加培训。
4、举办各种纪检监察业务专题培训班。
将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全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有机结合,如举办昆明市纪检监察网络舆情信息员、评论员、通讯员培训班以及全市查办案件培训班等,将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贯穿其中。
5、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开发(度假)园区及市级部门、单位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做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宣传培训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研读十八大文件,深刻领会,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学习宣传省、市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确保党的十八大精神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都要着力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振奋精神,坚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同时,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重要稿件要按程序审批,要把握好宣传时机和报道力度,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做到积极稳妥、热中有序。
(三)联系实际,突出特色。宣传培训所涉及的单位、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共同努力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宣传培训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既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同时,还要讲求培训效果,创新培训内容、形式和手段,突出自身特色。
(四)学以致用,彰显实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既要将十八大精神学懂学透,又要将业务工作学熟学精,更好地服务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统一,学习与运用相统一,言论与行动相统一,以工作实绩体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成效。
(五)加强指导,形成合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十八大精神的宣传培训工作,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各自特点和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狠抓落实。要加强指导和协调,优化整合各方面的力量,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市纪委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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