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第十纪工委连续两年荣获宣传报道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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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8-28 1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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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成立以来,第十纪工委监察分局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出台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工作奖惩办法,分解工作任务,积极发掘宣传线索,认真撰写新闻稿件,实现奖惩兑现,连续两年超额完成宣传报道工作任务,被市纪委评为宣传报道先进单位。两年来,第十纪工委监察分局共撰写新闻宣传稿件26篇,被各类报刊杂志采用19篇。其中被《中国纪检监察报》采用稿件8篇,被《云南日报》采用6篇,被《云南党风》采用3篇。其中张旭撰写的《戴着党徽去驻村》一文获得《中国纪检监察报》征文二等奖,张旭个人被评为市纪委2011年宣传报道优秀通讯员(一等奖),李瑶书记被市纪委评为宣传报道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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