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全面推广深化为民服务包办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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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5-02 18: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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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民县认真践行“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的工作宗旨,在“四群”教育工作中,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积极探索服务群众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推广深化为民服务包办制,建立为民服务包办员制度。各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负责包办群众不少于15户,每年住村不少于60天;各驻村“四群”工作队员每人负责包办群众不少于20户,每年住村不少于200天;各镇(街道)机关党员干部负责包办群众不少于20户,每年驻村不少于60天。

    通过受理、代理、回复等程序对村民提出的要求和具体办理事项进行包办(即办、代办、承办、协办),逐步优化服务运行程序,积极探索代理服务方式,切实深入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切实履行“人民的勤务员、政策宣传员、干群工作传达员、基层调解员”的工作职责,认真践行“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的工作宗旨。(富民县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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