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四措施强化学校经费规范使用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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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3-06 10: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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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禄劝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章办事。督促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小学原始凭证审核实施细则》、《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小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禄劝教育系统社会捐资助学资金和物资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教育经费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建立和完善“校财局管”管理机制。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及债权、债务清偿权的前提下,实行教育经费“校财、局管、校用”,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经费预算中对学校的经费支出范围、公用经费支出结构的规定来规范中小学支出。实行经费使用预算、审批、核销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对学校经费的使用组织定期、不定期或突击式的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三是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县纪委、检察院、教育局、财政局联合组织全县中小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强化校长法制观念,增强责任意识、管理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了业务人员的执业水平和素质。四是增强节约意识,发挥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上级补助的资金,严格要求教育部门要明确资金使用原则,先保运转,再讲发展,根据轻重缓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力行节约。在全县大力推行“建节约型学校”,要求师生从节约一张纸、一滴水、一度电开始,增强节约的意识,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发挥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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