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三考”常态化 工作目标明细责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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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9-29 1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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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干部年度综合量化考核评价办法》,全面实施细化目标任务,客观、全面、准确地考评干部工作实绩的一系列制度措施,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每月、每季度、年末均按相应的考核内容、方法、原则和奖惩对全部职工进行考核。
为使考核动真格、有依有据、科学可行,该办法全面实行“三考”。月考,由干部室对每位干部的工作完成情况及遵章守纪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考核;季考,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部门的执行力及干部个人的工作效率、纪律、目标任务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年考,召开民主测评大会进行综合考核。
办法还规定:对有被问责、被查处、发生失泄密、安全责任事故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等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被考核人的年度目标奖金及所有评优评先资格;考核结果还将作为干部推优评先、选拔任用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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