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出台《执法办案监察办法(试行)》 确保全市检察机关正确行使检察权
来源于:
发布时间:2011-05-16 15:41:53
编辑:
近期,昆明市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和检察人员廉洁从检相关纪律规定,在充分调研并历经10余次修改的基础上,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实际,出台了《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监察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监督、规范执法、严肃办案,确保了全市检察机关正确行使检察权。
《办法》共分五章十二节、五十条,明确了检察机关监察部门对检察业务部门、司法警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办案中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纪律情况进行监督的内容。昆明市检察院纪检组本着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标本兼治、有错必纠、惩处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创造性地将执法办案的检察辅助人员纳入监察视线范围,进一步完善了全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人员的监督。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