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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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4-25 1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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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0〕84号)精神,结合昆明实际,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实施工作,确保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成果进全省前列的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省政府决定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以来,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狠抓落实,工作推进顺利,工作成果得到省政府充分肯定。近期,省政府对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并下达了各州(市)具体的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量化指标。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抓紧抓好;认真总结本级本部门在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梳理成功的做法,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工作要求,确保年度建设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0〕84号)要求,结合昆明实际,在《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昆政办〔2009〕118号)的基础上,对全市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以下量化指标要求:
   
   (一)重大决策听证
    1.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市卫生局、市滇管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等20个部门的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年内完成不少于5项;
    2.市民政局、市民委、市司法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计生委等11个部门的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年内完成不少于4项;
    3.其他部门凡涉及重大决策事项也应当积极组织听证工作。除以上31个市级部门外,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其他32个部门的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年内完成不少于1项;
    4.高新区、经开区、旅游度假区等3个管委会及其部门的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年内完成不少于5项;
    5.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实施的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年内完成不少于15项。

   (二)重要事项公示
    1.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市卫生局、市滇管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科技局、市民委、市司法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计生委、市投资促进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等33个部门的重要事项公示,平均每月不少于1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其他30个部门(除特殊性质的部门外)平均每季度不少于1项。
    2.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安宁等六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事项公示平均每月不少于10项;晋宁、宜良、石林等三个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及其部门的重要事项公示平均每月不少于8项;嵩明、寻甸、东川、富民、禄劝等五个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事项公示平均每月不少于6项。

   (三)重点工作通报
    1.上述市发改委等33个部门的重点工作通报事项,平均每月不少于1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其他30个部门(除特殊性质的部门外)平均每季度不少于1项。
    2.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安宁等六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每月有不少于19个部门对外发布重点工作通报;晋宁、宜良、石林等三个县人民政府,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每月有不少于17个部门对外发布重点工作通报;嵩明、寻甸、东川、富民、禄劝等五个县(区)人民政府每月有不少于15个部门对外发布重点工作通报。

   (四)政务信息查询
    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的管理运行,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昆明市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服务“三个延伸”建设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0〕116号)文件进行。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市政府各部门应确保每天专线电话接通率在90%以上;对一天内出现两次无应答情况的单位进行问责;接通电话满意率在95%以上;凡是接到公众通过网络提交的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到100%的回复。
    同时,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要求,及时上报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的计划及实施工作情况。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委、市政府提出“争全省第一、创西部一流、进全国前列”的奋斗目标,各县(市)区、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量化工作指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工作目标倒逼管理,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各县(市)区、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要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目督办、市长热线办、市工信委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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